日本業者 專利當武器
2005/04/03
南韓LG電子公司為擺平侵權官司,原則上同意支付權利金給日本松下電器公司,凸顯出日本電子產品製造商在面臨南韓、台灣同業快速崛起時,希望徹底運用智慧財產權來保住自己的競爭優勢。 松下社長(總經理)中村邦夫認為,智慧財產權是一項有力的武器,他說:「產業已經進入智慧財產權戰爭的時代,企業為求生存必須武裝自己。」 中村邦夫已下令松下必須加強在日本、美國與歐洲登記技術專利,2003年以企業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件數來說,松下在全球排名第三。 同時松下也對侵權行為採取強硬立場,全力維護自己的權益,像去年夏季,松下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要求法院阻止Justsystem公司繼續生產文書處理軟體,今年2月法院做出有利松下的判決。 日本平面電視和半導體廠商,與南韓、台灣業者發生紛紛有有日漸增多的跡象,例如富士通公司指控南韓三星SDI公司侵犯其電漿面板技術專利、爾必達公司為了晶片專利和南韓Hynix半導體公司爭執不休,夏普公司也控告台灣東元電機公司。 電漿面板由日本廠商在1980年代率先研發,富士通與先鋒公司都擁有基本的技術專利,不過1990年代南韓企業急起直追,甚至興建比若干日本日本同業規模更大的工廠。 日本東芝公司主管指出,日本電子產品製造商已從晶片專利爭奪戰中學到教訓,1980年代全球動態隨機存取記憶晶片(DRAM)市場,日本廠商可說是獨領風騷,但在亞洲同業竄起後就面臨激烈競爭,市場占有率節節下滑,這與智慧財產權處理不當有很大的關係。 如今全球面板市場也因為競爭激烈,造成面板價格每年下跌20%到30%,企業不能光靠專利就想擊敗競爭對手。對日本電子產品製造商來說,現在除了要擴大投資、推出迎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也要懂得運用技術專利來抵擋競爭對手的步步進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