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 補稅罰鍰1,400萬確定
2006/11/17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將競選省長結餘款100萬美元,委由財團法人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匯給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基金,遭中區國稅局課徵贈與稅,宋楚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昨(16)日駁回宋楚瑜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宋楚瑜敗訴定讞,應繳補稅及罰鍰總額1,400萬餘元。 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意見,認定宋楚瑜將100萬美元捐贈給宋映潭文教基金會,屬「暫存暫付」性質,實際上是捐贈給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基金,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基金屬國外的基金,依法不能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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