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認證核發權 取消
2005/10/06
貼有驗證標章的石斑魚,又被驗出含孔雀石綠,農委會漁業署長謝大文昨天表示,已取消台灣養殖漁產運銷合作社的認證標章核發權,但不會禁止石斑魚出貨,漁業署將加強市售石斑魚抽檢工作。 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組長石聖龍表示,因台灣養殖漁產運銷合作社的驗證機制出現嚴重漏洞,漁業署已開始規劃新的常設性驗證機構,不排除直接由負責檢驗的屏東科技大學、中山大學,或委託民間基金會辦理驗證及核發標章作業。 台灣養殖漁業漁產運銷合作社主席陳振崑昨天已向漁業署坦承督導不周,並向漁業署建議,比照出口鰻魚產銷模式,在業者魚塭與包裝場間設立一處隔離魚塭,檢驗合格的石斑魚,先送往隔離池,再運至包裝場包裝出貨,「當場檢驗、當場包裝、直銷市場」的模式,避免再發生檢驗與出貨間的「空窗期」。 謝大文表示,被驗出含孔雀石綠的石斑魚,是九月廿八日出貨的魚貨,該批魚貨共達一百廿一台斤,除抽檢的六件十二尾石斑魚外,其他一百多尾石斑魚,可能已全吃進消費者的肚子。 至於高雄永安地區石斑魚,從未被檢出含孔雀石綠,因此高雄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仍享有標章核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