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禁漁期 魩仔魚南方澳大方賣
2005/08/20
漁業署公告6至8月是魩仔魚、鱙仔魚的禁漁期,但已經有人偷跑。南方澳漁港碼頭、街頭,最近常見有婦人叫賣魩仔、鱙仔魚。由於新鮮又便宜,吸引民眾搶購,讓人誤以為禁漁期已過了。 最近南方澳有好幾處在叫賣魚勿仔、鱙仔魚,魩仔1公斤200元,鱙仔1公斤50元,叫賣婦人強調魚貨是清晨自己的漁船捕回來的,保證新鮮。由於賣相佳,價格也公道,生意很好。 「政府不是公告禁漁?怎麼街上到處還看得到在叫賣魩仔、鱙仔?」許多保育人士見狀,對國內魚勿、鱙禁漁成效感到憂心, 縣府漁業課表示,魩仔魚涵蓋許多魚種的幼魚,有的長不大,但有的還是會長成大型魚,因此,魩、鱙魚業的發展一直被視為有破壞漁業資源之虞。 漁業署三年前公告西部地區的桃、竹、高、屏等六縣市魩、鱙禁漁期是6月16到9月15日,東部基、宜、花是6月1日到8月31日,這段期間不得撈捕魩、鱙仔魚。 宜蘭縣政府護漁號和海巡署會到重點海域取締,一旦發現有人捕撈魩、鱙仔,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對於街上販售的魚貨,由於無法確定貨源,目前無法可管。 縣府表示,魩、鱙魚總生產量占宜蘭縣七成的頭城地區,漁民成立魚勿鱙產銷班,相互約束遵守法令,禁漁期把漁具都收到倉庫存放,值得漁民效法。希望其他漁民也能自律,不要偷跑,要是被抓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