魩仔魚禁漁期 有人偷抓 枋寮告狀
2003/07/05
每年六至八月為←仔魚、鱙仔魚的禁漁期,但有些地方還可以看到有人販售生鮮的←仔魚、鱙仔魚。全省主要產地之一的屏東縣枋寮區漁會,昨天函請農委會漁業署轉請相關單位加強查緝,保障漁業資源。 枋寮漁會指出,漁業署為維護漁業永續經營及資源保育,公告每年六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禁止採捕←仔魚、鱙仔魚,但該會發現全省有些地方有人販售生鮮的←仔魚、鱙仔魚,包括鄰近枋寮的東港地區。 該會表示,這種行為已嚴重破壞遊戲規則及政府威信,希望漁業署儘速督導各漁業主管單位,以及通知漁港安檢單位配合,加強查緝,並嚴加處分。 屏東縣政府農業局長黃振龍說,禁漁期應該沒有生鮮的←仔魚、鱙仔魚可販售,如果魚市場還有人販售,就是違反規定,不管來源如何,都要遭到取締。 屏東縣府決定對轄內魚市場加強取締,尤其是東港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