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確智財權觀念 智慧局全面加強宣導
2004/12/15
陳淑美(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 智慧局未來在加強為民服務及著作權法廣宣方面,將戮力於製作著作權合約等範例,現階段積極研擬中的範例,包括:演講授權契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遠距教學營運平台及軟體系統授權契約、遠距教學教材授權契約、遠距教學授課授權契約等範例,置於智慧局網站,供各界參考。 智慧局也提供電話諮詢與e-mail服務,針對社會大眾所面臨的著作權疑義,加以解釋說明。此外,智慧局亦注意著作權司法執行實務,隨時釐清著作權法,例如:訂定「著作權案件執行實務注意事項」「視聽著作出租店案件執行流程表」、釐清「著作權案件適格告訴人」 (只有權利人與專屬被授權人可提刑事告訴與自訴;非專屬被授權人不可提刑事告訴與自訴)「影音光碟出租實務直銷版、出租版」法律適用疑義,確保著作權的正確適用,健全著作市場供需、上下游產業結構。 智慧局自民國88年成立後,承續自81年起的著作權法令宣導業務,長期有系統的辦理智慧財產權宣導工作,92年舉辦智慧財產權座談會、研討會場次超過100場,印製文宣品50多種,另外尚有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報紙等多元化的宣導。 智慧局今年繼續加強教育宣導,訴求對象包括一般社會大眾、各機關、學校及公司團體、著作權相關權利人及利用人、各文化相關團體、創作人士、各種特定產業,利用各種平面、電子媒體,推動教育宣導,並加強與教育部合作,將智慧財產權保護納入校園評鑑制度。希望透過全面、多元化的宣導,建立全國民眾與產業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 (著作權法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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