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藝能班 今年起要先申請
2005/05/14
教育部要求各縣市國中、小要常態編班,部分縣市國中卻以「藝能團隊」集中編班。教育部昨天邀集各縣市教育局開會決議,不能再假藝能班之名,能力分班,有的縣市教育局長直言,「只要教育部明確規定,就可以照辦,也可免除壓力。」 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楊昌裕說,94學年度起,各國中、小學「藝能團隊」應以社團方式呈現,不能集中編班,若要集中編班,應依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等規定申請另設專班,不能再假「藝能團隊」名義,進行變相的能力分班。 教育部調查,以「藝能團隊」設置且集中編班的以基隆市、高雄縣最嚴重,另外像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新竹市,是正常實施學校社團活動。其他縣市,部分以「藝能團隊」專班、有的則回歸到社團活動。 昨天在會議上,有縣市教育局以有家長壓力為由,要求教育部「開放」讓學校設置藝能團隊專班,也有縣市教育局反映,教育部只要直接下令說不准設,教育局就依規定辦理,也可以於法不合、教育部不准,向家長說明不可以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