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常態編班 各校自行辦理
2005/02/25
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午作成決議,國中常態編班未來由各國中自行辦理,但各縣市教育局應負起監督責任。相關辦法預計三月底前送教育部通過後公布實施。 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今天討論教育訂定的「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與分組學習準則」草案,教育部原本規定國中新生編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指定學校採統一測驗,再依成績高低順序以S型或電腦亂數分班。 這項草案上午遭部分縣市教育局長反對,表示贊成常態編班,但編班是學校事務,應該回歸學校。新竹市政府教育局長蔣偉民說,學校編班應該是學校的事,不能因為學校編班出問題就轉移給教育局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