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考察爆弊案 龍潭鄉長15萬交保
2005/04/22
桃園縣龍潭鄉公所去年赴日本環保考察團,因團員中有官員親人和居民參與,爆發圖利他人弊案,桃園地檢署昨天約談鄉長黃仁杞等多名官員,偵訊後原諭令黃仁杞以30萬元交保,其餘官員和參加者飭回,黃仁杞自認沒有違法而拒絕交保,檢察官一度欲聲押,雙方僵到昨晚十一時許,檢察官改諭令15萬元交保,黃仁杞才接受。 據檢調單位掌握的資料,龍潭鄉公所於去年五月間辦理垃圾掩埋場環保考察,赴日本東京等地五天四夜,共七十多人參加,由鄉長黃仁杞和鄉公所主秘余遠財率隊,成員包括了鄉公所多名官員、鄉代、官員的親人、媒體和垃圾場周邊地區的居民,花了二百多萬元。 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指參加環保考察團的成員,有部分是酬傭性質,依規定只有監督委員會委員可以參加,但有部分居民根本不是委員仍參加旅遊,並有官員的親人參加,顯有圖利他人之疑。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秀敏、楊朝森在蒐證後,昨天指揮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約談鄉長黃仁杞、鄉公所主秘余遠財、環保考察的承辦人和參加考察團的成員等十人,鄉長黃仁杞和主秘余遠財聲稱環保考察一切合法,有公文往來紀錄和經過審計室審核,並無圖利他人,官員親友都是自費、居民則是每年輪流參加,檢方偵訊後諭令黃仁杞以卅萬元交保,其餘官員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