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交流道 有條件開放
2004/12/29
交通部計畫在「車流總量管制」原則下,開放由坪林交流道或石碇交流道通行北宜高速公路,以每小時四百輛的流量,供有通行證的小客貨車進入坪林或石碇地區,最快明年春節前由交通部宣布開放日期。 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總工程司曾大仁昨天說,北宜高速公路規畫設計時依法辦理都市計畫土地變更使用,主管機關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考量坪林屬翡翠水庫水質水源保護區,為避免大量人潮擁入,將坪林交流道定為專用道,實施車輛進出管制。 他說,因地方積極爭取開放坪林交流道開放通行,國工局按原先都委會決議,並參考北市仰德大道假日管制計畫,經與高速公路局、公路警察局、台北縣政府及坪林鄉公所歷經四次協商,擬定石碇、坪林段通車管制計畫草案,並完成第二階段履勘,將在近日報交通部核定各項管制措施。 曾大仁說,通車管制計畫內容有四:一、管制點方面,在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匝道二號入口、石碇交流道南下匝道三號入口,都設有管制點,無通行證車輛禁止進入。開放通行後一年為觀察期,進行包括汽車廢氣、露營區廢水回收監測和紀錄,供環評委員會審核,若無影響水質水源保護區,可望在觀察期滿後,開放每日兩百五十輛大客車通行。 二、通行證發放方面,坪林居民由坪林鄉公所造冊並負責審核,再向高公局申請核發;公務車無須申請即可通行。 三、凡設籍坪林鄉者或直系親屬設籍坪林鄉者,坪林當地公司及商家員工,及公務車包含民意代表的車輛,經營建署同意引用台北縣政府的識別證發放對象,均可納入管制計畫申請通行證。 四、依都委會決議,只容許小型汽車通行,大型車輛除了緊急救援外,禁止通行。 【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交通部昨天表示,全台最長的北宜雪山隧道,將在明年底完工通車,基於安全考量,隧道行車間距擬拉長為五十公尺,最高、最低速限分別為七十、五十公里,駕駛不得變換車道,否則將依法罰處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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