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風災救助316農戶受惠
2004/11/11
上月納坦颱風重創花蓮縣農業,但未達行政院訂定的災害現金救助標準,花蓮縣政府就自訂救助標準,共有316戶災農符合現金救助規定,將核撥548萬餘元,協助災後復耕。 縣府農業局長杜麗華昨天說,颱風農業災害損失金額,必須達到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的1億2000萬元,才能被列入災區向中央申辦現金救助。謝縣長擔心農民無力承擔損失,因此指示農業局及財政單位籌措相關經費,並比照農委會所訂的相關法規,受理災農申請現金救助,照顧農民權益和生計。 她說,這次受災農作物,稻作受損最多,面積183公頃以玉里鎮、富里鄉最嚴重。蔬菜受損面積也達到29公頃,以吉安鄉、壽豐鄉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