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風災救助316農戶受惠
2004/11/11
上月納坦颱風重創花蓮縣農業,但未達行政院訂定的災害現金救助標準,花蓮縣政府就自訂救助標準,共有316戶災農符合現金救助規定,將核撥548萬餘元,協助災後復耕。 縣府農業局長杜麗華昨天說,颱風農業災害損失金額,必須達到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的1億2000萬元,才能被列入災區向中央申辦現金救助。謝縣長擔心農民無力承擔損失,因此指示農業局及財政單位籌措相關經費,並比照農委會所訂的相關法規,受理災農申請現金救助,照顧農民權益和生計。 她說,這次受災農作物,稻作受損最多,面積183公頃以玉里鎮、富里鄉最嚴重。蔬菜受損面積也達到29公頃,以吉安鄉、壽豐鄉最嚴重。
相關文章
鳳凰農損2.3億元 受理救助
救災金發放 縣府總動員
農災補助29日前申報 柚子縣府再爭
今起 可申請農災救助
柯羅莎稻損 獲補助1600萬元
龍王現金救助 10天內須申請
水災農民 專案報請農委會補助
天災現金救助 10日內可申請
風災救助 可向各地公所申請
休閒農漁園區 標章網路票選
楊文值接待黃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