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災補助29日前申報 柚子縣府再爭
2007/08/25
聖帕颱風重創花蓮農業,符合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的水稻、果樹、蔬菜等受災農作物,已在各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中,縣府昨天呼籲符合救助項目的農戶,請於本月29日前辦理申報,縣府也呼籲農委會提高文旦柚資材補助,協助柚農復耕與後續管理。 縣府農業局長杜麗華表示,聖帕颱風侵襲,花蓮農業損失金額達約3億6000萬元,中央於19日宣布花蓮縣為聖帕颱風災區,符合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和低利貸款標準,已立即函請各鄉鎮市公所受理災農辦理申請。除符合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受損農作物外,還有各項受損的農業設施,也符合這項救助及低率貨款標準。 救助相關規定包括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所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未達20%者不予救助;應攜帶包括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存續有效期間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和印章等。 杜麗華表示,此次颱風在花蓮縣南區登陸,造成優質老欉文旦柚落果嚴重,相較於台東,其重要果樹釋迦已到採收末期,受損情況不像花蓮文旦柚,而台東東河的文旦柚栽培面積,也不如花蓮大面積栽培,且花蓮大多是達到25年以上的老欉文旦,花蓮柚農幾乎是賠掉了1年的心血,未來家計深受影響。 她說,以往西部受災,農委會都給予特別救助,縣府為農民感到高興;但此次花蓮風災,也希望農委會能以相同的標準,照顧花蓮受災嚴重的柚農。 杜麗華強調,花蓮文旦柚栽培區大多在山坡地,颱風來襲落果遭大水沖走,無從撿拾,且在國軍協助清理下,已難分清柚主是誰,花蓮文旦柚落果約1200萬台斤,相當於720輛卡車數量,要一群6、70歲以上的老農撿拾落果集體過磅,於心何忍?如果僱工,花費工資每公頃即需3萬元,收購計畫最終可能是零效益,白忙一場,實在不應再如此折騰老農了! 縣府希望依照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23日所言,直接宣布花蓮文旦柚農每公頃可補助2萬4000元,不要再層層關卡設限,或酌以提高生產資材補助,落實行政院長張俊雄照顧農民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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