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救助 可向各地公所申請
2004/10/28
縣議員徐松海、陳文光等人昨天質詢時,指納坦颱風造成全縣農、漁業設施損失約5900萬元,未達行政院災區現金救助標準規定的1億2000萬元,希望縣府想辦法幫助農漁民。 縣長謝深山答詢表示,農、漁民無力復災的心情,他感同身受,已指示農業局等單位擬訂救助辦法並受理申請,讓農漁友無後顧之憂。 縣府為履行縣長承諾,財政局長林耀英、財務課長曹莉英等人,昨天立即與農業局長杜麗華及該局全體課長緊急開會研商。會中達成比照中央行政作業流程,由縣內13鄉鎮市公所配合受理災害救助申請。 杜麗華表示,縣府已請各鄉鎮市公所參照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農業災害查報救助手冊」等相關規定,即日起至11月1日止,受理民眾災害申請案件。受災農民應檢具有關證件(土地登記簿影本、實際受害照片、印章等)。
相關文章
縣府風災救助316農戶受惠
泰利風災農損 15日前申報
龍王現金救助 10天內須申請
鳳凰農損2.3億元 受理救助
彰化縣農損 現金救助申請
今起 可申請農災救助
鐵路文物展
台東 列為農業災區
農損1億多 可辦低利貸款
農田流失埋沒 有補助
農損6400萬 文旦受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