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音樂大戰 微軟想咬蘋果
2004/09/19
微軟成立數位音樂商店,目標直接鎖定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主宰市場的iTune線上服務,正式宣告蘋果電腦與微軟在線上音樂市場的品牌大戰已經開打。 微軟的MSN音樂服務在本月初開張,直接挑戰銷售70%線上音樂的iTune。蘋果電腦9月1日表示,自2003年4月推出iTune以來,已賣出1.25億首歌。微軟公司希望這家新成立的音樂公司也能有類似的成功,並能做到其他競爭對手無法辦到之事,就是削弱蘋果的霸主地位。 蘋果毫不畏懼,勇敢挺身迎戰這位新挑戰對手,並在一篇聲明中說:「相較於i-Tune,微軟的音樂商店現在只能供應一半歌曲,而且缺乏許多功能。但最大的問題可能是它所下載歌曲,無法在iPod、iPod mini,或是由惠普(HPQ)生產、擁有全球過半市占率的數位音樂播放機Apple i-Pod等裝置播放。」 但在這個仍在發展階段的數位音樂產業裡,有些問題可能還會持續好幾年。蘋果與視窗作業系統把線上事業建立在「付費下載」的企業模式上:每首歌收費99美分,一張唱片大多收費9.99美元。今年,線上音樂部門應占所有音樂銷售的2%,營收估計在2.7億美元至5億美元之間。 但有些分析師認為1,將來真正賺錢的門路,是來自目前在營收總額方面仍落後下載商店的訂閱服務。箇中原因與人們購買與使用音樂的方式有關。 在使用iTune這類下載服務時,用戶可在購買一首歌前先試聽30秒,一旦買下這首歌,就會轉存在他們的電腦裡,或是轉換至MP3播放機,不然就是燒成一張雷射唱片(CD)。購自iTune的歌曲只能在iPod播放,購自MSN音樂商店的歌曲,則可以在市面上近100種MP3裝置播放。 這種訂閱模式與民眾看有線電視的方式相類似,例如每月收費9.95美元的Napster這類服務,讓使用者有權在其音樂圖書館內不限次數聽完整首歌,他們可把揚聲器接上電腦,從現有的音響系統播放出來。若訂戶選擇購買或燒錄這首歌,須另行加收費用。 木星研究公司(Jupiter)7月發表的一項報告預測,今年下載服務的營收將達1.58億美元,訂閱服務則有1.13億美元。該公司並預測,未來幾年內這兩項數字將會持續成長,並在2008年前達到旗鼓相當的水準,然後訂閱將逐漸超越下載。2008年時,訂閱服務的營收估計有7.41億美元,相較於下載服務的營收7.13億美元。 國際數據資訊研究公司(IDC Re-search)在6月發表的報告,對訂閱服務並沒有那麼樂觀。但該公司認為訂閱服務會在2008年以前拉近與下載服務的營收差距,大概是訂閱服務的11億美元對下載服務的13億美元。分析師並預估,在此之前,數位音樂銷售額應占所有音樂銷售總額的12%。 木星公司分析師卡德(David Card)說,訂閱服務營收急遽攀升的原因主要是有花大錢的顧客群,「我們認為,下載似乎只是在試聽樣本。訂閱服務對花大錢的消費者頗具吸引力。「有高達半數的美國人聽音樂不花錢,因為他們只聽收音機」。 約25%的美國民眾每年花超過250美元在音樂上,這些顧客是音樂迷,非常熱衷且喜歡聽新的音樂作品。卡德說,這些人就是訂閱服務的主顧。卡德指出,若把所有在iTune銷售的歌曲除以所有賣出的iPod,平均每具iPod約賣出34首歌(約略等於在數位音樂上花34美元)。換言之,這些數字顯示每位擁有iPod的人都只是試聽歌曲樣本,而非花大錢購買者。 蘋果應否開始供應訂閱服務,或是要冒險成為線上音樂事業的戈巴契夫(毀於自己所發動的革命)?蘋果電腦公司似乎並不擔心,也未談論是否要增加訂閱服務。該公司發言人柯莉絲女士(Natalie Ker-ris)只輕描淡寫表示,,蘋果的政策是不對任何可能的發展發表評論。微軟也曾表示正考慮在MSN音樂服務上增加訂閱服務。 真實網路公司(RealNetworks)董事長葛雷瑟(Rob Glaser)說:「長期而言訂閱是一項非常有潛力的生意,雖然剛起步時成長較緩慢,但後來就會像滾雪球般愈來愈大。」(取材自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