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強制執行 衛署不撤回
2004/06/19
台北市副市長白秀雄等人昨天下午前往衛生署,協商健保欠費問題。衛生署會後表示,一個月內將邀集相關單位修法,至於北市一百零七億欠款強制執行部分不會撤回。 白秀雄與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等人到衛生署協商,多位立委、北市議員及里長也到場聲援,衛生署副署長楊漢 出面接見,雙方會談一個多小時。不過,衛生署僅允許市府人員及立委入內討論,其餘大批人馬都被擋在一樓大門口。 昨天爭議的重點仍在健保補助款的計算基準,白秀雄說,全民健保法白紙黑字寫得非常清楚,補助款的計算基準是依據被保險人戶籍,而非投保單位所在地,衛生署不能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而且,根據大法官釋憲,中央立法要地方分攤費用時,須與地方協商。 楊漢 坦承,健保法第廿七條在法律上確有疑義,但主管機關是衛生署,且衛生署早在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廿四日就對此做出解釋,實施至今已九年,其間健保法雖有相當多的修正,但從未討論過補助款的分攤問題。 健保局副總經理賴進祥解釋,健保法中並無明文規定各級政府應負擔的補助款計算基準是依據被保險人戶籍,或投保單位所在地;民國卅九年台灣開辦勞保以來,即以投保單位所在地,而非以被保險人戶籍地為計算基準,八十四年開辦健保後,仍延續相同方式,這種計算方式已沿用五十多年。 後來營業稅收歸中央統籌,賴進祥指出,北市府在八十八年下半年,以統籌分配款分配給北市比率不合理為由,拒絕依法撥付應負擔的健保補助款給健保局。 賴進祥指出,民國九十一年北市聲請大法官釋憲時,大法官做成的決議就未接受市府的主張,接下來市府又提訴願及行政訴訟,現仍在最高行政法院抗告中,北市府是「敗敗敗,連三敗」。 健保局總經理張鴻仁說,根據行政執行法規定,就算北市府提出行政訴訟,也不會影響強制執行,健保法執行近十年來,台北市收到繳費單時從未提出異議,等到催徵時才說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