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近日請求強制執行
2004/01/07
中央健保局向台北市、高雄市催討逾280億元健保補助款,在未獲兩市提出具體還款計畫下,健保局總經理張鴻仁昨表示,該局近日內將向衛生署提報催收地方政府健保費補助款總結報告,在衛生署授權後,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請求依法強制執行。 張鴻仁強調,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補助款,可移送強制執行,這是去年6月全民健保法修法後所賦予健保局的法律基礎,外界不應把它視為「打馬行動」,而是一視同仁,更何況北、高兩市分屬不同政黨執政,該局希望兩個直轄市政府都能對健保欠款有善意回應,「只要提出還款計畫,一切都好談。」 張鴻仁表示,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補助款,已是「陳年舊案」,但行政院在民國89年指示健保局應徹底解決,經過3年的催討,到去年底已屆最後期限;值得慶幸的是,包括新竹縣、台東縣、彰化縣及高雄縣所積欠的健保補助款,都已清償完畢,另外如南投縣、台中縣、雲林縣、台南縣及屏東縣等,也都提出分期還款計畫。相對的,北、高兩市「欠款大戶」,在還款的誠意「猶顯不足」。 依據健保局統計,截至92年底,台北市和高雄市分別積欠160億元和120億元,而兩個市政府也只象徵性地繳交1億多元欠款的利息;健保局希望北、高兩市能在去年底之前,至少分十年編列預算攤還以往欠款。但由於期限已過,健保局已著手彙整各縣市清償健保補助款報告,向衛生署提報。張鴻仁說,只要健保局獲得授權,該局可逕向北、高兩市移送強制執行。健保局表示,若經移送強制執行,是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藉由扣押市府非公共用途的不動產或動產,以便強制還款。 至於台北市政府曾批評健保補助款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以及市政府需負擔外縣市戶籍的勞工繳交健保費,分別提請大法官釋憲及行政訴訟,張鴻仁強調,雖然北市政府可依法提出行政訴訟,但在全民健保法規定下,該局仍可發動強制執行,兩者並行不悖;至於將來如何修法,讓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健保補助款的分配上趨於合理,健保局尊重立法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