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成汙點證人 毒販無期刑
2004/05/20
四十三歲男子徐清義被控販毒,但他在偵查中表示要當汙點證人,提供許多販毒情報,但調查局東部機動組循線查無所獲,當不成汙點證人,未獲減刑,仍被花蓮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徐清義供出綽號「空振」等數名毒販的資料及連絡電話,調查局東部機動組去年四月間開始監聽,並多次派員到台中,聯合調查局台中市調站及海調處台中站蒐證,但都落空。 徐清義提供的電話大部分都停用,監聽一年都沒收穫,有一次監聽到交易情報,攔截也未發現毒品,另有一次攔截,雖攔到現金但與他無關。 法官為了查明徐清義是否具有汙點證人身分,分別傳訊了辦案的調查局東部機動組相關人員,另外,也向花蓮地檢署查證,查明徐清義提供的資料,並不符合汙點證人之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