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大智批交薛智友偵辦
2003/08/02
花蓮縣富里鄉民洪鴻業涉嫌買六輛腳踏車替游盈隆賄選案,並不是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大智偵辦,但民進黨陣營說楊大智是國民黨打手,楊大智今天上午表示,「根本不屑、不值得回應」。 本案其實是7月31下午,游盈隆在富里鄉造勢後,即有人向調查局東部機動組檢舉,東機組人員前往蒐證,一直到遊行結束,發現確實有 六人將腳踏車帶走,立即將相關情資呈報花蓮地檢署,分案的主任檢察官楊大智批交由責任區檢察官薛智友負責偵辦。 由於供詞不一,檢方認為有約談洪鴻業之必要,1日下午3時,檢察官薛智友發出拘票,但找不到洪鴻業,薛智友因花蓮地檢署有案要辦,先行返回花蓮市,續由督勤的主任檢察官楊大智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