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工作滿4年 可進大學
2004/04/02
教育部昨天公布「教育政策白皮書草案」,規畫放寬大學入學條件,仿效瑞典「廿五/四規則」,即年滿廿五歲、有四年以上工作經驗者,通過基本語文、數學能力檢定測驗,即可進入大學就讀,並可取得學士學位,最快九十六年實施。 草案也規畫,大學部學生畢業後,可直攻研究所博士班,以縮短優秀學生修業年限。教育部教研會執行秘書陳德華表示,這項措施已列入「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若今年底前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最快九十四年實施。 白皮書草案也建議,為鼓勵在職人員進修,透過立法明訂,或由雇主與工會經集體協商,在職人員可請「教育假」回學校進修。但教育部長黃榮村說,若強制立法易引發勞資糾紛,因此傾向由民間企業勞資雙方協商自訂相關辦法,教育部僅從旁獎勵。 全國社區大學促進會常務理事林孝信說,社區大學長年來爭取可頒發結業學員副學士甚至學士學位,教育部遲未回應,如今教育部欲推動「廿五/四規則」,將導致未來報名社區大學學員人數減少,社區大學生存問題將雪上加霜。 陳德華表示,「廿五/四規則」分授予學位及不授予學位兩種。欲取得學士學位,需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教育部將與大考中心研商,建立有別於現行大學入學考試的語文、數學檢定測驗,通過者才能到大學就讀,並在修畢畢業學分數後取得學位;不想取得學士學位者,直接報名參加各大學推廣教育學程即可。 他指出,目前各大學在職專班,多為研究所或進修推廣部開設,「廿五/四規則」則開放各科系設立學士在職專班,在夜間或假日上課,招生名額納入大學總量管制,由各校系自行調整日間部及在職部名額。若企業主願提供全額「教育假」,或在職人員願意離職,也可選擇日間部就讀,但必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取得入學資格。 陳德華表示,白皮書草案已經在網路(http://www.edu.tw)貼出,以廣徵意見,中旬起舉辦北、中、南分區座談會後再修訂草案內容,預計五月底定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