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 作賊喊捉賊
2004/04/01
台北巿民林隆光涉嫌與江念祖自泰國走私海洛因磚案,基隆地檢署昨天偵結,檢察官賴正聲認為林隆光在走私快曝光時,還向警方檢舉,企圖卸責,犯後又毫無悔意,依運輸毒品罪嫌向刑庭具體求處被告死刑,至於江念祖因坦白從寬,求處十五年徒刑。 起訴書指出,林隆光(四十八歲)、江念祖(五十一歲)去年十一月間起,與綽號「小蔡」的泰國華僑計畫走私海洛因毒品,為躲避情治單位循線追查,林隆光、江念祖只利用兩支易付卡申請的行動電話互打及對外連絡,並分別偽稱「李先生」、「王先生」。 林、江兩人為購買毒品,共同集資新台幣一千萬元,陸續匯入「小蔡」所指定的兩個帳戶,再冒用依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名義,以進口瓷製花瓶偽裝,將七十五塊、淨重廿七公斤多的海洛因毒品夾藏在棧板底層,今年二月二日,夾藏毒品的花瓶貨櫃運抵基隆港西十六號碼頭,遭檢調查獲。 檢方調查,林隆光在國內毒梟界頗具知名度,他的公司、住家常換,又一再變更走私計畫,洽談處理時不留任何身分細節,不易查察,當他發現毒品走私有曝光之虞,還立刻丟棄行動電話,並向刑事局檢舉「作賊喊捉賊」,企圖撇清,被捕到案後,又避重就輕,犯後毫無悔意,而江念祖因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犯罪事證,因此兩人求處的刑度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