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法前 不具法律效力
2003/11/21
內門鄉民代表會決議將舉辦公投,要求高雄市應回饋內門鄉,以及財政部交還內門鄉農會信用部;不過內政部日前函告內門鄉公所,指公投尚未完成立法前,僅能視為向民意徵詢之行為,公投結果僅供施政參考,不具法律效力。 內政部函示指出,依我國憲法和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有關人民行使「公民投票」權利係屬立法保留事項。在公民投票法尚未完成立法前,地方政府為了解民意取向,就特定事項辦理公民投票,徵詢輿情反應,以供施政參考,可視為向民意諮詢之行為,其投票結果不具法律效力,但尚難謂為違法。 內政部亦說明,地方政府辦理公民投票,若涉及預算執行,為尊重立法機關權責,宜有法規依據並循預算程序動支經費為妥。 內門鄉公所表示,代表會建請舉辦公投的議決案,因涉及公投議題的效力問題,因此已將內政部函示結果知會代表會,將由代表會在定期大會中討論,鄉公所尊重代表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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