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盈餘 不得轉為設備費
2003/11/19
南投縣卅七所國中、小學午餐盈餘,超過縣府規定,不少學校提出改善午餐設備降低盈餘,縣議員陳貴叁質疑挪用學生午餐費、縣府主計室也說需專款專用,教育局將通知學校不得將午餐盈餘用於設備。 一所大型國中校長說,該校午餐鍋爐老舊,縣府經費有限難以更新,運用午餐盈餘翻新,有何不可?也有校長說,每學期初都向學生收取午餐設備費,學生午餐費不應用來改善設備。 陳貴叁在議會定期會質疑學校午餐盈餘太多,不僅剝削學生,也惹來不少人爭逐利益,製造校園問題。縣府教育局隨後規定十八班以下學校,午餐盈餘不得超過五十萬元,十九班到卅六班一百萬元,卅七班以上一百五十萬元,超出的盈餘應用於減少收費、強化菜色、改善午餐設備。 陳文彥昨天在議會答詢說,開辦午餐的一百七十四所學校中,有卅七校盈餘超過標準,都已提報降低盈餘計畫,埔里鎮大成國中每月收費由七百元降低為六百元,有些學校則將改善、添購設備,或加強菜色。 陳貴叁質疑盈餘改善設備違法,縣府主計室主任蔣建中表示,應依收費用途專款專用;陳貴叁說,學生繳交午餐費就是吃午餐,盈餘來自學生繳費,應該減少收費嘉惠在學學生,若轉為設備費容易滋生毛病。 教育局人員說,學校午餐設備費一年才五百萬元,平均一校分配不到三萬元,實在不足,但議會既然要求午餐盈餘不得用於改善設備,教育局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