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交流道 國工局擬配套再爭取開放
2003/09/23
針對坪林交流道是否開放一般民眾使用,國道新建工程局內部昨天就新方案進行討論,預計本月底第三度向環保署爭取開放。國工局表示,保護坪林的水源地,北宜高交流道不開放只能達到部分效果,區分各點土地使用強度、集中管理遊客非點源汙染、管制進入車輛總量等方式多管齊下,就可能有效管制汙染發生。 國工局長鄭文隆指出,國工局內部綜整出的配套方案,包括明定坪林各區土地的使用強度,例如將水源特定區內的遊樂區或設施集中設置,引導遊客集中活動,以解決現在非點源汙染難以控制的問題,同時每一個集中區都應列有完整的環境管理、環境汙染緊急應變計畫。 台北縣政府也承諾會嚴格執行查報不法建物,以及在當地發展有機農業,以減少化學肥料進入水體的機會;坪林鄉也詳細訂出將在哪些地區增建多少廁所、停車場及清潔人力等。 昨天會中的其他共識,包括若坪林交流道開放大眾使用,可在交流道匝道口設置管制收費站,平日和假日採差別費率,以達到車輛總量管制效果,進入坪林區車輛數應在高速公路入口及中途以電子看板告知;若不在交流道收費則可改以在高速公路外,由地方政府收取通行費,成立水源保護基金專款專用。 鄭文隆指出,要進入坪林地區,除了將來要通車的北宜高速公路外,現在就有七、八個入口,昨天會中雖然也提到在坪林交流道以收費對車流量做管制,但這種方法爭議性較大,且可能引發其他鄉鎮仿效或反而讓坪林遊客減少的後遺症,國工局對此項建議較保留。 對於國工局最新提出的管理措施報告,將採總量管制及加收通行費的方式,管制由坪林交流道進入坪林的車輛與遊客總數,環保署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國工局的報告,無法表示意見。 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專案小組,今年三月中,再次退回交通部所提「北宜高速公路行控中心專用道改為一般交流道」案時,曾對坪林居民因水源保護而被限制發展的困境,提出補償建議,例如將隨水費附徵的回饋金,由目前每度兩毛增加為五毛,取得水源保護及觀光發展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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