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無形化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2003/02/26
立法院修法通過國大秘書處今年五月廿日起「無形化」,將業務移交立法院承受;國大秘書處對此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經過一個多月的討論,審查會決議不受理,理由是國大秘書長無權代表國大提出釋憲聲請,全案可望近期內正式表決通過。大法官決議不受理國大秘書處業務移交立法院的釋憲聲請案,使國大秘書處期待依解釋結果維持機關建制的希望暫時落空。 熟悉大法官解釋聲請的人士指出,本案程序上遭大法官駁回,國大秘書處可以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規定,另依「立委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行使職權使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的條款,再就同一爭議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