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不符虛級化政院將修正提案
2002/03/26
民國 89 年修憲國大改為虛級化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組織法必須於今年 5 月 19 日之前完成修正,國大秘書處日前已提出國民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不僅維持國大的現行組織架構及國大秘書長的編制,且對於國大秘書長僅有任命沒有免職的相關規定,也沒有任期限制的規定。 由於總統府及國民大會沒有法律提案權,依照憲政慣例,總統府及國大必須透過行政院代為將法律及預算案轉給立法院審查,行政院也無權修改總統府及國大法案及預算的內容,但由於國大提出的國大組織法修正草案完全不符國大虛級化的精神,行政院至今仍未將國大組織法轉送立院審查,並已經準備打破憲政慣例,實質修正國大所提的法律案。 行政院日前已經發出開會通知,將於明天由政務委員許志雄邀集國大秘書長陳川、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考試院銓敘部長吳容明以及法務部長陳定南、人事局長李逸洋、研考會主委林嘉誠等人共同開會研商國大組織法。 國大送至行政院的國大組織法草案說明中強調,國民大會職權雖經調整,但仍舊是憲法明訂的政權機關,為了因應日後開會的需要,國大的現行組織架構仍應該繼續維持。草案中對於國大現行組織架構也完全不做修正、縮減,僅增定國大在非集會期間員額編制為 30 人,但對於這些人的職等卻沒有明確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國大議長的職位被取消,但國大秘書處所提的組織法草案中仍舊維持國大秘書長的職務,而且還進一步刪除國大秘書長任期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行政院幕僚單位日前已經奉命研究國大秘書處提出的國大組織法,並提出修正意見。幕僚單位認為,國大職權轉移立院之後,是否可定位為常設機關值得斟酌,有進一步精簡的必要,必須遇缺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