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巴士 租車條件放寬
2003/02/08
彰化縣設置身心障礙班級的六所國中、小學,租用不到專用巴士載送學生,家長長期遠途接送感到辛苦,縣府已訂定專用巴士投標要件,讓身障團體經營的巴士跨過投標門檻,服務這些特殊學生。 縣府運用公益彩券分配盈餘,編列一千萬元補助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同時購置六輛專用巴士接送他們。專用巴士去年十月起交給縣脊髓損傷重建協會經營,因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能承攬身心障礙學生的交通業務,縣府美意兩頭落空。 身心障礙學生沒專用巴士可搭乘,學校紛紛租用民間租車公司的車輛,有六所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少,載送路線分散,租車公司不敷成本興趣缺缺,學校租不到車,發放交通補助費由家長自行設法。大多數家長不堪長期遠途接送,一直要求學校購置專車。 彰化市中山國小表示,啟聰班學生有的住秀水鄉,有的住和美鎮,散居各鄉鎮,租車公司接送不划算,家長一直希望學校有專車接送,但政府精簡人事和建立勞務外包制度,學校買車聘司機有違政策,只好有勞家長接送。 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和脊髓損傷重建協會談及此事,抱怨連連,協會向社會局反映,社會局協調教育局為學生訂定專車條款,教育局特殊教育課長鄭玫芳說,新租車條款允許身心障礙社團經營的專用巴士接送身心障礙學生,不受現行法令限制,未來六輛專用巴士分給六所學校使用,所有身心障礙學生上、下學都獲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