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 全都補助
2002/12/10
桃園縣政府目前補助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僅限於視障、聽障及智障學生,較其他縣市補助對象狹隘。教育局明年起將擴大補助對象,只要有相關證明的身心障礙學生,縣府都補助教科書。 不過,為避免重複補助,這些學生不再列入「國中小學特定學生教科書實施要點」補助對象。俟縣長核准後,這項擴大補助辦法自明年起(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