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英語教材 須自購
2003/02/15
鳳山市林姓市民來電:我女兒就讀小學三年級,就讀的學校從這學期開始教英語,學校說是教育局規定的;校方要求家長繳費買英語教材,既然是教育局規定要教英語,為何不提供教材?還要家長自行購買? 教育局學管課答覆:國小英語教學教育部僅要求小五、小六納入正課,本局在縣長楊秋興指示下,將國小英語教學往下延伸到小三,利用教育部補助的「二六八八」專案經費,作為各校聘用英語師資的鐘點費,因此教學部分不另外收費。但英語教材部分必須由家長自行負擔,本局經研討評估後訂定每學年英語教材不得超過四百元的規定,換言之,每學期教材費不得超過二百元。英語教材選擇,由各校因地制宜以及視學生程度,自行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