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集體食物中毒案 賠償達協議
2002/10/12
虎尾鎮味達香便當造成四校近三百位學生集體食物中毒案,縣議員陳瑞雄昨天召開協調會後達成協議,賠償中毒學生每人醫療費用二千五百元、住院一天再增加三千元,賠償對象為虎尾高中、大成商工、褒忠國中及北港高中四校。 協調會昨天在虎尾高中舉行,由縣議員陳瑞雄主持,味達香便當廠老闆林展生及校方代表與會。 陳瑞雄說,味達香便當目前遭到勒令停業,老闆財務也很困難,有誠意解決,但太高的賠償金,也不是老闆負擔得起,請校方及家長能夠接受合理的賠償,至於業者和新光人壽的理賠爭議,請便當業者先拿錢賠償學生,再向壽險公司爭取理賠金額。 經過陳瑞雄居間溝通後,業者及校方代表達成理賠金額共識,門診者每人賠償二千五百元,住院者除了二千五百元的醫療費外,一天再加三千元、二天六千元、三天九千元等依此類推,若有特殊嚴重病況者,便當業者再額外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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