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年後查李子春
2004/01/20
針對花蓮地檢署偵辦「頭目津貼」案傳喚總統陳水扁出庭作證,台灣高檢署上午證實收到法務部的公函,要求依職權調查傳訊過程有無行政疏失。檢察長吳國愛表示,為了不讓檢察官過年時還要煩心公事,決定等春節假期結束後才會面告檢察官。 對於指定那一位檢察官調查本案,吳國愛已有腹案,但對於人選是誰,他沒有鬆口,此外,檢察官調查案情後是否對於花檢李子春檢察官進相關行政議處,吳國愛也沒有明說。 高檢署決定一過完年,即指派檢察官前往花蓮,預計調查項目包括偵查選舉案件以證人身分傳訊現任元首是否得宜?傳訊程序是否有洩密嫌疑?1月14日當天地檢署的警勤安全維護是否有疏漏?而相關調查工作均以不影響花檢偵辦「頭目津貼」實體案情為主。 【記者李光濱/花蓮報導】 針對高檢署將在過年後調查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在傳喚總統陳水扁事件中是否有行政疏失一事,李子春上午說「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