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裝OBU者權益恐受損 遠通電收:不談這個 試通之說是否廣告不實 高公局:非交部權責
2005/12/28
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昨起轉攻「元旦試通」策略,是否涉及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一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低調表示:「非屬交通部權責。」不過,遠通電收已透過聯名卡模式,對外為超過3000名車主裝設車上單元(OBU),這些申裝者可能因系統延後上路而權益受損,對此,遠通電收同樣低調表示:「現在不談這個。」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原訂明年元旦啟用,除了最多要花費2249元申裝OBU的一般用路人外,遠通電收還和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合作,針對申辦聯名卡者提供免費OBU。目前申辦聯名卡的人數上萬人,其中,已申裝OBU者則逾3000人,這些都是電子系統的準使用者。 受到電子收費無法如期上路影響,近來以電視廣告強打「元旦上路」的遠通電收,昨起改為主打「元旦試通」,並擬向高公局申請元旦試通,讓申裝者可自元旦起使用。 但「元旦試通」已被高公局認定為「不可能」,因此強力放送的廣告是否有誤導消費者之虞?不願風暴持續擴大的高公局長陳建宇說,廣告不實的認定不是交通部的權責,不便表示意見。 至於已申裝OBU用戶的權益部分,遠通電收在與客戶的服務合約中明訂,變更合約生效日必須有10天以上的公告、通知及審閱期間,延後上路恐會衍生違約的疑慮。對此,遠通電收以「應該不會吧,現在不談這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