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放利率 央行提改進三原則
2002/05/07
為推動銀行基本放款利率訂價制度改革,中央銀行昨天宣示三大原則,一是希望銀行的放款訂價指標符合市場性、代表性及透明化原則;二是放款訂價指標可研究改採多樣化方式;三是改革後的放款利率訂價制度應一律依基放利率加碼,不得減碼。 央行業務局局長楊金龍表示,央行鼓勵各銀行規畫較彈性且更透明化的房貸利率訂價方式,供房貸人自由選擇。目前央行已核備中國信託、大眾及花旗等三家銀行推出指數型的房貸產品,打破長久以來的基放利率加減碼。 其中中信銀及大眾銀是以「定儲利率指數」做為房貸的訂價基準;花旗銀行則是按一百八十天短期票券次級市場的平均利率來訂價。 中信銀三月率先推出「定儲利率指數房貸」,以台銀等國內十家主要行庫一年期定儲利率做為該行房貸的訂價指標,再依擔保品的坐落地區及客戶信用等級,分A、B、C三級固定加碼。依此計算公式估算,目前房貸利率分別為百分之四點七、百分之五點五、百分之六點七。 花旗銀行即將推出的「活利型房貸」,則是以一百八十天銀行承兌匯票次級市場利率平均值做為訂價指標(昨天的市場利率為百分之二點六八),再向上加碼。花旗將視貸款客戶的房屋坐落地點及還款能力加碼,目前正在研擬實施細節,可能每三個月或半年調整一次。 楊金龍指出,銀行若能將房貸及企業大額放款等訂價指標獨立出來,再進行基放利率的導正會比較容易。例如房貸以定儲利率指數訂價、企業大額及短期放款可依貨幣市場利率來訂價,之後基放利率就很容易隨市場波動。 楊金龍認為,目前我國銀行基放利率呈現向下減碼的僵固性,已喪失原先建立基放利率制度精神與用意。在僵化的訂價制度下,市場利率下滑時,新客戶雖可用減碼方式辦理,舊貸戶卻無法享受利率下降的好處,不但損及消費者權益,也影響央行貨幣政策傳遞效果,因此基本放款利率訂價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