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事林保成起訴
2002/04/25
台南縣玉井鄉中正村村幹事林保成被控侵占村辦公費三萬餘元,林保成雖否認侵占公款,台南地檢署仍依貪汙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四十四歲的林保成自八十八年七月起擔任台南縣玉井鄉中正村村幹事,負責保管村辦公費帳戶的存摺、印章,卻自八十八年七月廿一日起,將鄉公所撥入帳戶的村辦公費全數提領,除繳付村辦公處水電及電話費,其餘款項均納入私囊,直到八十九年八月玉井鄉公所派員檢查時,才發現已被他侵占三萬七千多元的村辦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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