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入村廟帳戶 東村村長獲緩刑
2004/08/13
台南縣六甲鄉東村村長岩金印為籌措村廟經費,將公款做假帳轉入村廟帳戶,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須追繳不法所得2萬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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