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建管權移交 恆春鎮代會盼暫緩
2002/03/27
屏東縣政府正積極進行墾丁國家公園建管權移交前置作業,恆春鎮民代表會昨天通過請縣議會「暫緩」將建管權移交的決議。墾管處說,建管權移交給墾管處,民眾申請建照更方便,更有保障。 恆春鎮代會昨天開臨時會,代表柯義忠、盧玉棟、林亞相等人表示,不反對拆違章,但這和建管權移交是兩回事,監察院只糾正縣政府拆除違章不力,建管權事關民眾權益,不能輕易交出。 主持會議的副主席林正雄原本要求鎮長林金源「私下」和縣長溝通,但林金源認為,私下溝通做成決議不妥,會中於是決議請縣政府先釋示建管權移交有何法源依據?並向縣議會、縣籍立委、墾管處表達地方反對的立場。 墾管處長李養盛說,依照建築法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內政部可以核定特設的管理機關為主管建築機關。全國的國家公園只有墾丁國家公園沒有建管權,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民眾,違建產權沒有人承認,萬一發生火災等意外有傷亡怎麼辦? 他說,墾管處接辦建管業務,民眾申請建照不必跑到屏東市,就近即可辦理。至於地方人士反映,國家公園內限制嚴格,連建地都不能蓋房子,他表示,這次通盤檢討已受理一千多件的申請案,管理處會仔細審查,儘量給民眾方便。 據悉墾丁國家公園內目前仍有七百多件違建,其中不乏非法營業的旅館、餐廳,墾管處收回建管權後勢必有整頓措施。縣長蘇嘉全對將建管權移交給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態度十分明確,已指示工務局等單位備妥相關移交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