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權交墾管處?居民惶恐
2002/03/15
監察院日前要求縣府移交建管權給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引起恆春半島居民高度恐慌,墾丁社區發展協會昨天舉行座談會時,恆春、滿州、車城三鄉鎮出席的代表普遍反對,會中決議向縣議會陳情,若陳情無效就要抗爭到底。 面對三鄉鎮民意代表強烈反對,墾管處處長李養盛表示,建管權交給該處不是壞事,以後民眾申請建照,可以少蓋幾個章,加快行政程序,對地方發展有幫助,該處有意請建築師協助居民畫設計圖,配合地方特色興建房舍,朝多元、美觀方向努力,大家不必過度緊張。 墾丁國家公園成立十八年,墾管處告發違建七百餘件,縣府發出拆除通知單的違建案件有六百一十件,但執行拆除僅卅五件,不到拆除通知單案件數百分之六,還有不少年度拆除結案數掛零,監察院去年底糾正縣府,並請內政部協調縣府將建管權交給墾管處,恆春半島居民聞訊相當不滿,醞釀發動抗爭。 墾丁社區發展協會昨天上午舉行座談會,恆春、滿州、車城三鄉鎮公所派員參與,縣議員葉明順及多位地方民代也到場發表意見,現場氣氛熱絡,不少人以建管權是地方自治的範疇,反對縣府輕易交出建管權,並建議請法律學者專家組成 「國家公園法研討小組」,找出問題癥結點。 恆春鎮長林金源說,縣長蘇嘉全曾公開表示交出建管權一事要尊重縣議會,縣府等收到內政部公文後,再轉至縣議會,大家最好是在縣議會開會前提出陳情;陳地龍認為地方應先舉辦公聽會,了解交出建管權的適當性及適法性。 滿州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李阿尾、恆春鎮民代表郭榮華、柯義忠、滿州鄉公所秘書謝復華等人表達反對立場,並說縣府交出建管權後便是死路一條,只有抗爭才能解決問題;葉明順認為只有把墾丁國家公園改為風景特定區,才能解決問題。 會中決議將請恆春鎮民代表會邀集三鄉鎮公所、代表及地方仕紳,本月底前開會討論此案,儘快凝聚共識,並向縣議會陳情,若陳情無效,三鄉鎮將發動抗爭,宣示保衛家園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