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停開車門當心 毋忘回頭看為妙
2005/11/17
許多汽車駕駛人在路邊停車時,頭也不回就貿然開啟車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表示,若因而導致與後方來車碰撞,該駕駛人應負肇事責任。 今年7月在高雄市海邊路與青年二路口以北發生一件死亡車禍,肇事原因是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在路邊停好車開啟車門時,未注意左後方來車,致車門撞及機車,機車倒地滑行又被同向駛來聯結車輾過,造成騎士當場死亡。 車鑑會召開鑑定會議,認定該輛自小客車駕駛人應負肇事責任。 車鑑會表示,駕駛人在路邊停車時,頭也不回貿然開啟車門,可能造成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及車門,車毀人傷,也有可能直接撞及下車的駕駛人。車鑑會呼籲所有汽車駕駛人在路邊停車時,務必回頭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啟車門,多一分注意就能少一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