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 18日起要付費
2004/08/14
高雄市車禍鑑定過去免費辦理,18日起申請「車禍鑑定」及「覆議案件」每件收取規費2000元。 交通局指出,行車事故鑑定結果攸關雙方責任歸屬釐清及求償,涉及訴訟案可做為刑事責任認定的重要參考,民眾通常作為向保險理賠或民事求償的依據。 過去車禍鑑定採「免費申請」,有些只有損壞後視鏡、車燈外殼,賠償金額只有數百元的擦撞車禍,民眾也常要申請車禍鑑定,致使鑑定案逐年倍增。 18日起民眾需要申請車禍鑑定,可直接至受理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福德二路77號4樓)申請;覆議鑑定案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中正三路25號16樓)辦理;或到郵局購買受款人為相關受理機關的2000元匯票,以郵寄到受理機關申請辦理。 民眾申請車禍鑑定或覆議鑑定之前,若有任何疑問,可打電話洽詢。「車禍鑑定案」車鑑會電話:7224822;「覆議鑑定案」交通局電話:2299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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