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孩子眷戀巴西 叔叔:孩子想留台灣
2002/08/16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巴西男童吳憶樺歸在巴西的外婆,吳憶樺叔叔吳火眼表示,吳憶樺來台1年多,適應情形良好,且強烈表達要留在台灣的意願,他將上訴,爭取吳憶樺留在台灣。 吳火眼表示,他已順利為吳憶樺辦妥入籍,吳憶樺今年打算進入茄萣國小就讀。在台生活一年多,吳憶樺台語已說得「嚇嚇叫」,也學會注音及一些簡單國字,可說已完全融入本地生活,沒有理由將他送回巴西,重新適應。 吳憶樺叔叔吳火眼的律師吳秋麗指判決結果不符合吳憶樺最佳利益。但法官表示,此案判決尊重吳憶樺本人意願,且參考社工意見,應符合吳憶樺最佳利益。 法官指出,吳憶樺歷經父母雙亡,外祖母羅莎在他出生、嬰兒期及前兒童期的成長過程中,扮演不可抹滅角色,且吳憶樺曾當庭表示,非常想念外婆羅莎及巴西的哥哥、姊姊及其所養的小狗,並想回巴西找他們,和他們玩足球,可見吳憶樺對其原生家庭,仍有相當程度的眷戀。 記者江元慶/台北報導 法院上午判決吳憶樺歸由巴西祖母羅莎監護,替羅莎打這場官司的律師許文彬中午表示,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但他強調,這場官司不是「零和競賽」,也不是要吳憶樺切斷與台灣的關係,相反的,他將在最短時間內和吳家見面,為吳憶樺日後與台灣親人見面方式先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