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 也要列管
2005/09/12
國人有90%以上的時間待在室內,環保署如果只管戶外、而不管室內空氣品質,能否維護國民健康?經過多年的討論,環保署終於決定,將對室內空氣品質進行管制,第一階段將針對電影院、劇院、大型展場、百貨公司、醫院及政府機關辦公室進行管制,對達不到標準的單位強制要求改善;第二階段再與勞工單位協調,要求民間企業辦公室也要改善空氣品質,並達到保障勞工健康的規範。 至於一般的私人住宅,環保署指出,將訂出建議值供民眾參考,但涉及私權問題,不會列入管制。 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表示,有關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權責,已在日前於行政院與消保會等單位協調,最後決定由環保署接下此一工作,兩周前環保署的主管會報也形成共識,將著手展開管制室內空氣品質的規畫。 其實早在多年前,前環保署長蔡勳雄在其任內,就因其習慣到台北市忠孝東路上一處知名道場打坐,但打坐後經常覺得昏沈不適,請來專家一測,果然發現其二氧化碳濃度高達2700ppm,為國際標準的2.7倍。 後來蔡勳雄即指示所屬訂出一室內空品標準的建議值,但因沒有強制性、也無罰則,並未產生導引空品改善的功效。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處處長楊之遠表示,第一階段將先對重要的公共場所進行管制,因這些場所的空氣品質除影響辦公人員外,也會影響消費者、洽公民眾等不特定公眾的健康,環保署應該介入。 消基會今年5月檢驗北市25家醫院空氣品質,就有高達4成不合格,檢測電腦展等展場空氣品質時,也發現有二氧化碳、粉塵、細菌及真菌數過高問題。 「病態建築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SBS)最早在1970年代被歐美的醫學界發現,許多在密閉式空調大樓工作的員工在上班時出現頭昏、喉嚨乾澀等症狀,但在下班及周末時就改善,造成此症候群的原因包括:缺乏換氣、通風不良、潮溼發霉、使用含甲醛等揮發性有機物的地毯、家具,使用影印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