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專櫃變心 SOGO挨罰
2002/05/24
隱藏在百貨業界多年的「陋規」,百貨公司對專櫃訂定「不平等契約」,限制專櫃廠商在鄰近賣場一定距離內設櫃或販售類似商品;昨天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不利市場競爭為由,處分太平洋崇光百貨新台幣25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停止這種不對等關係;公平會強調,崇光百貨若再犯,最高將處新台幣 5 千萬元以下罰鍰,還要負擔刑事責任,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役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公平會官員透露,SOGO不是第一家和專櫃廠商訂定不平等「限制條款」的百貨公司,過去力霸百貨也曾向公平會檢舉過遠東百貨寶慶店、衣蝶百貨檢舉過新光三越南西店,但都因為查無實據,公平會無力處分。 這次,公平會找到白紙黑字的「限制條款」,崇光百貨在民國89年鄰近的微風廣場進行招商作業的同時,和專櫃廠商換約,加入「非經 SOGO 同意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廠商,不得在SOGO賣場半徑兩公里內的商圈內販賣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否則得依規定終止合約,並向廠商請求一切損失賠償。」的限制條款。 委員會議認為,崇光百貨已成為專櫃廠商企求進駐的百貨賣場,因此,在766個專櫃中,除27個世界知名廠商設櫃不受限制條款約束外,其餘九成六都簽下不平等契約。崇光百貨所為已構成公平法禁制的不正當限制市場競爭,違反公平法規定。 微風廣場董事長特助蔡明澤指出,公平會的判決不但伸張了正義,且為百貨業界建立一個良性競爭、公平交易的環境。「微風條款」的禁令解除後,預估將有數十家化妝品、精品和服飾品牌進駐微風。其中化妝品品牌約有10家,少淑女服飾約20多家,某家D開頭的男裝精品品牌也已敲定將在今年9月進駐一樓精品區;預計今年9月間微風廣場將進行大規模的櫃位調整,商品品項將更多元、內容更豐富。 不過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副總李光榮表示,他對公平會的判決結果非常意外,他將會同法律顧問研商對策,繼續上訴。目前SOGO尚未有撤銷「微風條款」的打算,但如果館內廠商執意要到微風廣場設櫃,他也無可奈何,一切只能依法、依合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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