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可隨時終止持卡人用卡
2002/05/03
持卡人想要多張信用卡簡直易如反掌,然而用起卡來,隨心所欲的程度,似乎不如從前。花旗銀行日前通知持卡人,下月1日起,持除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信用卡契約(即剪卡),該行基於風險、安全、持卡人財務、信用、消費及還款狀況等考量,亦得隨時以至少30日前的書面,通知停止或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 該條款於舊定型化契約中,僅載入「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的文字,6月1日生效的新契約條款中,額外加上銀行具備同樣的權利。對此花旗銀行表示,增加的定型化契約內容其實指的就是「逾期繳款」的持卡人,一般說來,超過三個月以上未繳款的持卡人,便容易被銀行強制停卡並掛上聯合徵信中心的黑名單;增加定型化契約內容的目的,是提醒持卡人,中止信用卡契約不是持卡人單方面的行為,銀行在持卡人的債信出現問題時,同樣可中止信用卡契約。 儘管對多數善良持卡人來說,增加此條款可有可無,實際上卻也反應出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信任程度有逐漸鬆弛的現象。部分發卡銀行表示,銀行強制停卡的狀況並不多,而且以停卡、加減額度反應持卡人的信用狀況,原本就是銀行合法可行範圍;若要把這些權利義務訴諸行文,等於不信任持卡人,難以理解。 匯通銀行也提醒持卡人,現在銀行對於持卡人信用狀況,全都根據聯合徵信中心的紀錄,過去銀行與銀行間的通報系統減少許多;而銀行通常每月都會上報聯徵中心持卡人所有的信用紀錄。 不過強制停卡畢竟少發生,降低額度倒是較常出現。例如持卡人繳款已經開始出現逾繳、借貸過多等狀況,銀行都可能直接調降額度;而持卡人如果讓卡睡覺太久,發卡行也可能基於節省成本,降低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