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操行分數將廢除
2005/07/01
實施長久的學生操行分數即將廢除,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通過決議,學生操行與日常生活表現不得以分數或等第方式進行評量。配合此項決議,今年7月底前修改中小學生成績考查評量辦法,最快94學年度起,中小學成績單不再有操行成績,改為文字敘述,學生因「操行不及格遭退學」的作法,也隨著成為歷史。 人權教育委員會認為,學生的品德與行為好壞,很難用分數高低來呈現,現今大學與中小學成績單「德育」項目,各校以分數呈現,例如「丁等」,為未滿60分,還規定操行成績不及格必須退學,國防部也明定大學生操行不及格就不能報考預官,這些措施都違反人權,決議建請教育部修改修法令,廢除以分數評定學生操行及日常生活表現,以符合人權精神。 教育部訓委會說明,近日將邀學者專家、學校教師及家長代表,配合人權委員會決議,討論「國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預定月底前完成相關法令修改,最快9月新學年度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