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產控 法令宜設專章
2003/05/03
政大會計系教授康榮寶指出,現行還沒有完整的法規,讓產業控股公司適用合併報表、連結稅制等規範。政府有必要在相關法令,例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設立專章,讓企業有所依循。 產業控股公司事涉轉投資,因此會計處理以及資訊透明,是重要議題。 康榮寶指出,目前台灣企業在處理上,皆是以權益法認列長期投資以及被投資公司的股東權益。投資人很難從財務報表中看到損益表的結構以及資產負債的變化。例如說,有些海外公司的負債增加,甚至是資產被置換,都很難在母公司的報表中看到。因此討論產業控股公司時,也需要強調報表合併透明度。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前總裁王景益則認為,說到產業控股公司時,不應只將其侷限於財團或是集團的控股,而是應該擴大產業面思考。例如除了經濟部主管的產業之外,其他如交通部主管的產業,也應該納入思考。而產業控股公司法若成立,也應視為營運總部,享受其好處。 在產業控股公司法出爐之前,現行的企業併購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倒是可以先行修正。例如現行法令規定,母公司持有子公司90%以上股份,才能適用連結稅制。不過在會計上來說,一個公司若是持有他家公司50%以上股權,就算是母子公司。王景益認為,在連結稅制上,也可以參考會計作法,降至以50%為適用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