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網路報稅20日前須提出
2002/04/12
不希望個人所得資料上網的民眾,最晚要在下週一(15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以傳真或書面方式寄送拒絕上網的申請。欲採取網路方式申請者,最晚也要在20日以前,完成相關手續。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今年報稅與去年最大的不同,一是民眾可以首度用信用卡繳交所得稅,另外還可以在網路上查詢個人及同一申報戶內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所得稅扣繳憑單資料。 在網路上查詢個人扣繳憑單資料者,可以用二種方式申請認證:一是利用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pki.gov.tw)下載自然人憑證作業軟體並安裝後,取得私密金鑰磁片與憑證資料磁片後,就可以選擇向中華電信、台北市監理處或各國稅局稽徵所服務窗口申請認證。 取得認證後,就可以上網辦理所得稅申報,並查詢與下載個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的所得扣繳憑單。 另外的方法是直接以個人身分證字號加上戶口名簿戶號,到國稅局報繳稅網站,即可查看個人的所得稅資料,但是以此方式查看資料者,因為並無經過GCA電子身分憑證認證,所以並不能下載所得資料。 不願意個人所得資料上網者,依照財政部規定,必須在本月15日以前,利用書面註明個人身分證字號、姓名與事由,傳真或寄送到國稅局。有GCA電子身分憑證者,則可以在網路上直接線上申請,但提出申請的時間不能晚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