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GCA電子身分憑證HINET用戶可直接線上申請
2002/04/26
問:上網查詢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所得資料,所需辦理自然人GCA電子身分憑證之相關作業方式為何?可查詢範圍為何? 台北市國稅局答:今年五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可使用自然人「GCA電子身分憑證」先自行上網查詢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當年度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所得資料。這項新措施,將可提供歸戶所得資料。目前自然人GCA電子身分憑證申請方式:先向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pki,gov,tw/)下載自然人憑證作業軟體並安裝後,依憑證申請流程圖步驟,輸入申請人相關資料,並完成製作私密金鑰磁片及憑證資料磁片。 若納稅人已是HINET用戶,可透過網際網路直接線上申請。否則,須親自攜帶身分證及憑證資料磁片,前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各服務窗口、台北市監理處服務窗口或該局各稽徵所服務窗口辦理,且不得代辦。 至於上網查詢之範圍〈所得資料歸戶方式〉如下:〈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併為一戶提供查詢。〈二〉當年度結婚、離婚者,夫或妻之所得資料均分戶提供查詢。〈三〉納稅義務人於八十九年底以前死亡者,不提供其所得及稅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