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稅務資料不願上網 最遲20日前申請
2002/04/12
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五月一日開始申報,今年綜所稅申報與往年最大不同處,在於可上網查詢扣免繳所得資料,以及上網信用卡繳稅兩項。如果不願個人稅務資料上網,最遲四月廿日前要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財政部指出,不願稅務資料上網、或希望將本人與配偶所得資料分開的人,可在截止期限前向稽徵機關申請。 以書面郵寄或傳真方式申請者,應在四月十五日前,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及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書上要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申請日期,並註明申請項目。 以電子傳遞方式申請者,最遲在四月廿日前,要連上網路報稅網站(tax,nat,gov,tw),以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核發的身分憑證,或輸入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名簿戶號方式辦理。自然人申請網路身分憑證後,即可辦理網路下載所得資料、申請稅務資料免上網,與辦理網路報稅。 納稅義務人可親赴中華電信或國稅局服務窗口申請,或直接連上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www,pk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