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彩 台師大 校長任命撤銷
2005/04/21
經過長達6小時辯論,教育部昨天傍晚認定,台灣師大校長黃光彩參加校長遴選所提的新加坡大學ISS所長的「教育行政職務」年資,只有3年2個月,不符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要求4年以上的規定,教育部近日將報請行政院撤銷黃光彩台師大校長聘任,行政院原則同意教育部的決定;這將成為國內大學校長遴選以來,首件校長任命遭撤銷的案例,台師大依法須重新遴選校長。 黃光彩昨晚強烈回應,他對教育部認定結果感到訝異,他深信自己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收到教育部公文後會提出申覆,而對於認定過程致使他名譽遭受損害,與律師研商後,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黃光彩去年8月接任台師大校長職務,上任不久,外界就質疑他的校長資格不符,直到今年1月底監察院提出調查意見書,教育部才介入調查。教育部昨天說明,在行政院撤銷聘任前,黃光彩正當行使教育部聘任的職務,具有行為效力,因此教育部不會追回黃光彩擔任台師大校長薪資,同時承認他在這期間所執行校務決策。 針對黃光彩聘任資格認定事件,教育部長杜正勝昨天率同高教司、中教司、人事處等相關主管,召開記者會,杜正勝先宣讀「新時代挑戰,大學校長的選擇」聲明。 杜正勝澄清外界對此事件諸多誤解,他強調,當初他圈選黃光彩擔任台師大校長,完全以台師大發展與轉型為考量重點,絕無個人因素,而對於資格認定過程,讓學校產生困擾,個人深表痛心,希望教育部做出最後決定後,台師大師生能夠回歸研究、回歸教學、回歸學習。 經過台師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教育部台師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數次開會討論後,教育部昨天邀集法學專家及部內相關單位主管開會,包括人事處主管等在會中,堅持黃光彩聘任資格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符。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說明,黃光彩是以在新加坡大學ISS擔任所長,以及由新加坡政府、新大、IBM產學合作投資的SingaLab 公司總裁,總計4年多的「教育行政職務」資歷,參與台師大校長遴選,但經教育部查證新大等單位後,確認SingaLab的總裁職務,不屬「教育行政職務」,而ISS任職時間只有3年2個月,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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