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男 劉奇樺 大過1次
2005/01/18
眾所矚目的邱小妹妹長途轉診事件後續懲處案件,台北市政府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後,昨天中午對外宣布。仁愛院區神經外科總醫師林致男及主治醫師劉奇樺各記大過1次、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申誡2次、急診室主任李彬州申誡1次、副院長吳振龍記過1次。至於已因此事件卸下局長職務的衛生局長張珩,則不予懲處。 調查小組召集人、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表示,張珩的本職是衛生局長,兼職則為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既然他已為此事向市長請辭獲准,負起行政責任,不需要、也不必要為尚未上任的聯合醫院院長一職再受處分。 在林致男及劉奇樺部分,葉金川指林致男接到李彬州電話後,不但未及時前往急診室會診,且謊稱在3樓神經外科加護病房,調閱邱小妹妹頭部電腦斷層攝影X光片,事後還在病歷做不實記載;至於劉奇樺則在得知邱小妹妹需轉診到台北市以外醫院時,未即時前往會診做積極處理,且於當日知悉林致男做不實陳述後,仍予包庇,兩人均有重大過大,因而記大過1次處分。 吳振龍及蕭勝煌均負監督不週之連帶責任而受到懲處。李彬州則是在將邱小妹妹遠送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前,未再行告知林致男重作考量,亦有疏失而納入此次懲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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