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男、劉奇樺 改記一大過
2005/01/18
邱姓女童醫療人球案不斷有新事證出現,台北市政府昨天第四度對本案提出懲處:原先市醫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被記兩小過、總醫師林致男被記一小過,均改為記大過一次。 原本未被處分的急診室主任李彬州,改申誡一次;原被申誡兩次的院長吳振龍,改記小過一次;神經外科代主任蕭勝煌原被申誡兩次的處分不變。 台北市政府原已三度公布懲處名單,但十四日晚間因衛生局長張珩在議會備詢時又爆出「仁愛院區有床」爭議,市長馬英九當天深夜指示副市長葉金川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前天下午調查完畢,昨天上午發布第四次懲處結果。 葉金川表示,林致男被改記大過的原因,是值勤時間未能至現場診視病患,僅以電話了解病情,且謊稱曾調閱邱小妹頭部電腦斷層掃描片,並於事後在病歷上補做不實記載,又未能妥善處理緊急救護及轉院事宜。 他說,劉奇樺在值勤待命期間,僅經由林致男電話告知病情,未能親自到現場診視病患,也沒有指示林致男採行更積極作為;且在一月十日知道林實際上未調閱邱小妹電腦斷層掃描片,並事後於病歷作不實記載,卻毫無更正之意,甚至認同林的不實記載,因此改記大過一次。 葉金川指出,李彬州被申誡一次,是因他之前雖然盡力照顧邱小妹,但應該在病人轉送台中童綜合醫院時告知林致男 ;吳振龍被改記過,則是監督不周,沒有協調院內的合作。 葉金川說,張珩多少有監督不周之責,但因他本職是衛生局長,已請辭獲准,受到更嚴重的處分,不需要也沒辦法再做其他行政處分,「他在道義上已負起政治責任,是一個很負責任的政務官,已得到應有的處分。」 馬英九說,張珩在第一時間就公布緊急應變指揮中心的連絡過程,將整個事件透明化,且找專家就轉診過程作檢查,儘速公布結果,後來在發現新證據的情況下重新檢討懲處,該做的都已經做了,因此沒有再進一步懲處。 馬英九說,昨天市府的懲處為行政懲處,至於是否移送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甚至停診或吊照均屬專業懲處,將由衛生局做專業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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